2016年11月24日,平乐县法院二塘法庭的法官们前往广东省女子监狱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案件的被告是因杀害自己儿子而在监狱服刑的李红(化名)。
这一悲剧的缘由是她怀疑自己的丈夫王明(化名)有第三者,夫妻之间曾发生多次争吵,在沟通无果后妻子李红走向了极端,她将出租屋从房内反锁,用剪刀杀害了自己的亲生儿子,而后服下事先准备好的农药自杀,丈夫王明回到家后立即将李红送到医院抢救,最终李红抢救成功,但是他们的儿子却永远地离开了他们。在因杀人入狱后两年,王明以被告杀害儿子导致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与李红离婚。
在庭审调解中,李红同意离婚,并表示因原告有第三者的事情给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了,同时也为自己杀害儿子的罪行感到后悔,自己现在在监狱表现良好,已经减刑四个月。
本案主办法官黄启富在调解后指出,婚姻问题若处理得不好,会给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对对方真诚,对家庭负责,出现问题就应该多沟通,若实在无法弥补也应好聚好散。